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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关于开展新冠疫苗接种登记工作

新冠疫苗接种登记

各位居民朋友大家好:

按照区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为科学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杜绝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按照“急中科学、急中精准、急中有序有效,应接尽接,知情同意、自愿免费”的原则,结合我街实际,现就全街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辖区内年满18-59岁的社区居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外来租房户等,均在接种范围,《不适合接种十类人员》除外。

二、接种要求

1、接种人员需提供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2、科学掌握禁忌症,严禁自我判断,以诊断证明为准,请仔细阅读不适合接种十类人员。

3、符合接种要求人员请联系专属网格员

三、不适合接种十类人员

1.过敏体质:主要指易发生过敏、易患过敏性疾病的人。多种过敏原过敏;过敏性疾病发作期,症状明显,需用药治疗;既往发生过过敏性休克、喉头水肿等严重过敏反应者;既往发生过接种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接种第一剂新冠疫苗发生过敏反应者;血IgE明显高于正常标准者;长时间全身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治疗过敏性疾病停药3个月以内者;明确单一过敏原过敏,且与疫苗成分无关不是禁忌症:如青霉素、磺胺等药物,鸡蛋等食物……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各种疾病发病阶段,有相关临床症状,如发热等;实验室检测指标异常,支持临床诊断;严重慢性疾病,影响相关组织、器官、系统功能;急慢性疾病正在治疗中。

3.妊娠期妇女和哺乳期妇女,接种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者。

4.神经系统疾病:重点考虑不稳定的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病史:如惊厥、癫痫、脑病或精神疾病等;外周神经:神经炎等,特别是吉兰巴雷综合征病史者。

5.免疫系统疾病:已被诊断为患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HIV感染、淋巴瘤、白血病或其他自身免疫疾病者。

6.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心血管疾病、严重肝肾疾病:疾病引起相关系统功能异常、失代偿、引起并发症、需持续相关药物治疗;不可控高血压:规范服用降压药物血压仍不能控制在正常指标范围(接种现场测量血压应至少平稳、休息一段时间后检测),恶性肿瘤患者。

7.使用抗肿瘤药物等免疫抑制剂者(停止使用不足3个月);接受放化疗等对免疫系统影响的治疗者;胸腺肽等免疫调节剂不是禁忌症。

8.患有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者;血友病;其他出血性疾病。

9.新冠病毒感染史者。

10.临床医师或接种工作人员认为不适合接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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