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非法小广告是城市管理的难点之一,其泛滥不仅影响市容市貌,增加环境整治成本,还扰乱了正常市场经营秩序,给城市管理和城市文明建设带来巨大负面影响。
根据《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筑物、构筑物、树木和其他设施上悬挂、张贴、刻划、喷涂经营性招贴物和有碍市容的字、画。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清除,可以处以元以上0元以下罚款;使用作业工具的,可以暂扣作业工具。城市人民政府应当选择适当场所设置公共信息栏,供市民发布个人信息,并负责管理和保洁。
虽然有相关条例的约束,但我区的野广告层出不穷,异常泛滥。我局执法人员每日都对“牛皮癣”进行清理。
城市的建设不仅仅是一个单位、一个部门的事情。为了城市形象,广大市民应积极参与管理城市环境卫生,做到自律,不要随意在电杆、树木、道路、墙壁、各类建筑物和其他公共设施上涂写、刻画、张贴、悬挂各种广告和宣传品,以保持城市的靓丽和清洁。
红花岗城管呼吁:张贴小广告、乱排乱倒、践踏草坪、乱扔垃圾等,都是有碍城市整体美观的不文明行为,与我们的文明城市格格不入。希望广大市民能做文明人,一起来维护公共环境卫士,爱护城市市容和公共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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