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雅声明考问的是良知7月12日,医院在其网站上发布了一则“情况说明”,事关一起医患纠纷。这则说明立即被业界人士刷屏,并引起广泛讨论。情况说明的背后有什么样的故事和无奈?医院儿科医生在ICU为一名患儿进行检查。王洁摄孩子病重父母不见了今年2月19日,出生刚满4个月的向宇晨被送进医院儿科43病室。孩子高烧不排汗,一出生就有这种表现,接诊医生张国元副教授考虑孩子是肺炎合并免疫缺陷,要控制肺部感染,同时建议完善外胚层基因、粘多糖基因检测。“如果检测结果明确,孩子预后不乐观。”张国元将这一情况告诉了孩子的父母。孩子的爸爸向剑波28岁、妈妈向玲23岁,都是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板桥乡双水村村民,这几年在浙江省杭州市的电子厂和制衣厂打工。向宇晨是他们的第二个孩子,大儿子今年已满5岁。“宇晨从去年10月26日出生就发40度的高烧,病情反反复复。我们在杭州市妇幼保健院、医院、医院、医院都看过。后来医医院看看。”向剑波说。“要不要做检查?孩子父母没有表态。”张国元回忆,“2月23日早上我查房,孩子病情加重了。周护士长说家属找不到了,电话打不通。”经过医护人员反复联系,中午12时,向氏夫妇返回病房要办理出院,此时,他们尚有.83医院。两天后,宇医院。新生儿44病室的主治医师刘沉涛当时值夜班。“孩子高烧,呼吸困难,精神也很差,我们马上给他吸氧。由于没有床位了,我特意帮他们在急诊加床留观。我安慰家长,孩子病重可能预后不好,但我们会尽量想办法。可到早上家长不见了,打电话也联系不到。”刘沉涛说,“我们收治的病重患儿,都医院附近,及时沟通病情变化,商量治疗方案。可宇晨的父母没有做到。”医院家属各执一词患儿父母去哪里了?向玲对记者说,他们回怀化老家筹钱去了,从怀化到长沙单程就要坐一晚上火车。“孩子在重症监护室,我们进不去,留在长沙还得花钱。”向剑波向记者展示手机:“我们通过网站‘轻松筹’发帖,目前已筹集了多元。”医院规定,联系不到家长的患儿要送到重症监护室照看。刘沉涛说:“孩子病情危重,期间出现高热、角弓反张、四肢肌张力高,随时可能死亡,我们必须全力抢救。”儿科43病区副护士长胡红玲说:“虽然父母失联,但我们对宇晨与其他孩子没有差别:每3个小时~4个小时喂一次奶,随时换尿片。别的孩子的生活用品都是家属自己带来的,宇晨的奶粉尿片都是科室买的,我们捐的。”记者也了解到,在第一次欠费未结的情况下,儿科急诊留观室和43病区分别在2月25日、2月29日和3月7医院打了3次报告,透支医疗费用共3万元。向玲拿出一叠三四厘米厚的复印病历,其中只有一张3月4日的特殊治疗同意书签了字。这次签字是孩子在治疗期间,刘沉涛唯一一次见到宇晨爸妈。“孩子要调药,签字的时候,我问家长这么久没见孩子,要不要抱抱孩子,父母没有吱声,表现很淡漠,也没给孩子带换洗的东西,签完字很快就走了。”然而,向剑波却对记者说:“孩子其他的治疗我们都没有参与意见,是因为医护人员没有联系我们。”他还气愤地向记者展示了手机短信,一共收到4条,2月29日2条、3月1日和3月3日各1条。向玲的手机上也有2条,3月15日凌晨3时32分和4时8分发出,分别写着“孩子正在抢救速来”,“宝宝抢救无效已转送太平间”。不过,根据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提供的通信详单显示,医院实际上一共向孩子父母和爷爷发送了25条短信,2月26日8条,2月29日9条,3月1日4条,3月3日4条。此外,共接通了4次电话。胡红玲告诉记者:“因为打不通电话,我们才会发短信告知。”对此,向剑波先是语塞,后来承认确实删了一些短信,至于为什么删短信,他先是表示,内容都一样,后又含糊其辞地说,医院催款。至于孩子住院期间,父母到底探望过几次。向玲先是犹犹豫豫地说两次,后又改口说3次。她还表示,不看孩子,主要是因为重症监护室每周只能探望两次。然而,医院的规定,周一到周五每天下午4时至4时30分都可以探视,每周5次。胡红玲对记者说:“探视时,我们要告知家长孩子的状况,提醒补充生活用品。但宇晨入院后,家长只出现过两次,一次是3月4日的那次签字,另一次就是孩子死亡的时候。”家属倒打一耙医生既震惊又无奈3月15日凌晨,宇晨抢救无效离世。“我们心里都不好受,可家长的反应更让我们难过、心寒。”胡红玲指指科室大门口,“孩子奶奶就在这里大声哭喊,你们是怎么把孩子弄死的?你们要坐牢!要偿命!孩子父母在一边不做声,也没带新衣服给孩子换上。”工作18年的刘沉涛还没有遇到这么激烈的情况:“听到这种很‘戏剧化’的语言,我真是不知所措。我当时问要不要尸检,他们不乐意。后来反反复复来纠缠,要一个说法。”事实上,接诊过宇晨的两位主治医师刘沉涛和张国元起初都不愿意接受采访,一来工作的确繁忙,二来这些天一直在应对数家媒体的询问,刘沉涛觉得身心疲惫。他说:“我精神压力非常大,失眠,没法集中精力工作。我都对自己的职业产生了怀疑,以后遇到这种病人该怎么办,还要不要收?”采访中,刘沉涛几度失控落泪。张国元说:“我年成为一名儿科医生,这种事不知道遇到过多少次了,但我真没想到家属会闹成这样。因为这个病不同于突发疾病,本身就难治,预后不好,家长一般都有些心理准备。做医生总是有风险的,面对任何病人我们都有压力,病情越重、压力越大,但我们凭良心做事,尽到了作为一名医生的职责。”医院反诉追医院讨说法后,医院医务部协调。医院医务部安全办主任丁宗烽说:“我们每年都会收到十余名此类情况的患儿,在门诊、急诊或公共场所,没有身份信息;或者家长交了住院费,但家里没钱了或出现矛盾,就联系不上了。”丁宗烽坦言:“医疗管理的法律制度强调患者家属的知情同意选择权,也就是说,对于危重患儿的治疗方案和费用,我们必须和家属充分沟通,共同做出决定。一旦患儿家属明确、有联系方式,但逃避监护义务,也不配合治疗,医院接下来的治疗就会非常困难和被动。每次遇到这种情况,我们都会咨询法律顾问,向政府报告,但一直无法获得实质性的解决方案。”4月5日,医院收到了法院传票,诉状来自向氏夫妇,医院赔偿各项损失3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丁宗烽说:“我们开会讨论后,决定还是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因为按照经验,一旦公之于众,短时间内会发生更多遗弃患儿的事件。这种现象跟伤医事件非常相似,报道出来极有可能给某些家长提供了错误‘样本’。说实话,儿科医生本身稀缺,每个人都是超负荷劳动,出现一例至少需要6名医生、10多名护士轮流照顾孩子生活,如果有两三例集中出现,儿科就没法运转了。”4月18日,医院向法院提交反诉状,要求患方支付两次医疗欠费.65元,并承担诉讼费。医院不再沉默5月6日,首次开庭,法院抽签决定选择华中科技大学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做司法鉴定。按照侵权责任法,应由家属申请鉴定,但向玲表示:“家里的全部收入是两人打工挣的每月元。孩子去医院之前已经花了十七八万元,现在尸检费又要三四万元,我们付不起,没钱了。”随后,向剑波让家人写了《医院欺人太甚,请还我们死去孩子一个公道!》的帖子,并附上3张孩子离世时的照片,于7月10日22时发布在天涯社区上。正是这个帖子让医院决定打破沉默。医院党委宣传办公室主任佘丽莎说:“当看到患儿家属在天涯社区、搜狐社区、红网等十几个网站发了与事实相悖的言论后,我们觉得有必要向社会澄清真相。7月12日下午,我们把医院网站发布出来,并在患儿家属发布的帖子下发布了这则说明。”医院院长孙虹对记者说:“这个事件就好比马路上有人摔倒,施救者反而被讹诈一样。医院,我们的医护人员表现出极大的责任心和忍耐。他们千方百计施救的精神应该得到尊重和褒奖。如果情况反过来,对医护人员和整个行业都是不公的,对整个社会更是一种伤害。”截至7月19日,医院的这则情况说明在其网站的点击量超过15万次,官方微博阅读量接近万次,点赞、转发、留言共多次。“医院维权”“农夫与蛇的故事”等类似字眼频现。孙虹说:“我们认为,该发声的时候要发声,该澄清的事实要澄清,不能总是以息事宁人的态度、赔钱的做法来解决纠纷。同样,如果我们的医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犯了错误,给患者带来不应有的伤害,医院该赔的就要赔,要赔得坦坦荡荡、明明白白。在这个事件中,我们公布情况,希望能够得到公众的理解和支持。”链接——医院里的“社会病”今后,面对湘雅事件中患儿类似情况,医院救还是不救?一旦出现不良后果,谁来担责?对此,记者采访医院管理者。一位受访者表示,在医院里能看到人生百态,医院可以治疗疾病,但要治疗这些“社会病”,则需多方共同努力。救死扶伤是原则底线具体到湘雅事件,患儿的父母到底有没有犯遗弃罪?根据我国《刑法》第条规定,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北京大学医学伦理与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岳认为,认定遗弃罪,关键点之一是要判断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主观故意。在法律上有赡养义务和抚养能力,而拒绝提供抚养赡养行为的,才能构成主观故意。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利强指出,判断有罪与无罪,还要看遗弃行为的情节恶劣程度,如是否造成被害人重伤或死亡。根据司法实践经验,类似案例中的行为,基本上很难以遗弃罪立案。“上周,我们刚刚送一位老人出院,老医院的。”医院医务处处长李建林告诉记者,这医院都碰到过。这种现象的形成有几种情况:一种是家属的确没有经济能力,还有一种是虽有经济能力但不愿抚养,甚至还有家属和病人串通好“赖”医院的。“我们也报过案,最多就按‘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处理,很少能追究刑责。”医院的情况下,医院能否选择不救治?对此问题,无论是院方,还是法律专家都给出了一致的答案——人是肯定要救的。医院党委副书记田家政说,救死扶伤是由医生职责和医疗机构的使命决定的,同时也是《执业医师法》的明确规定。无论是什么性质的医疗机构,都有救治急危患者的义务,这一点是基本原则和底线。医院不能再“打死也不说”了被丢弃的病人面临重大医疗选择时,医院可以为他们做主吗?王岳说,《侵权责任法》第56条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此外,在近期组织法学专家讨论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第20条(紧急救治的情形与责任)中,还专门明确这一法条适用于“有联系方式但联系不到近亲属的”,“近亲属拒绝发表意见”,“近亲属的意见明显不利于患者利益”等情形。但是,医院积极救治后出现不良后果,家属又有异议,该如何处置?王岳说,应该走正当程序辩明责任,理性处理。医院治疗没有因果关系,医院是没有过错的。如果家属企图通过医闹来获取利益,则属罔顾道德,应当受到谴责。“‘打死也不说’,医院处理社会危机的常态,这很不可取。在这一案例中,医院通过声明向社会说明情况,维护自身权益,值得充分肯定。”邓利强说。那怎样才能减少湘雅事件以及类似案例的发生呢?李建林认为,“完善两个机制、健全一个体系”建设,是治本之策。首先应完善实属困难人群的保障机制,而不能把医院解决;另外,医院求助的机制和通道,对于一些恶意欠费的行为,应由相关部门启动调查,如果情况属实,可按照扰乱医疗秩序进行处罚,以此良性机制促进医疗秩序改善。
文/健康报记者王潇雨孙梦
图/源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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