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保险人在看保险条款时提及,XX综合征是不是写错了应该是XX综合症吧?其实在医学上,综合征和综合症,一字之差,涵义各有不同。
就知道你们想找茬罚我钱了,哼哼……
为了二百五十块,决定今天咬文嚼字。
“征”与“症”
1、征:基本字义意思很多,其中一个是“事物表露出来的迹象”,最为常用的词汇有:特征,征兆,征候。
2、症:基本字义很简单,就是疾病和病症的意思,常用词汇有:某某症、绝症、症状等。
3.在医学上,“症”“征”并列时,“症”是“症状”,如头痛、视物模糊、呕吐等,是病人能感知的不适;而“征”是“体征”,特指医生检查发现的异常变化,如眼底出血、心脏杂音、病理反射等。
4.医学上单用“症”字,有多种含义,如“疾病”(急症、并发症),“症候”(热症、虚症);如果单用“征”字的话,则用来表示“征象”“征候”等。可见,“症”字不能充分反映“综合征”的内涵,而且歧义较多,容易被误解为某种独立的疾病。
这中学语文,也挺难的,是不是有点绕晕了呢。
下面就重点说说“综合征”和“综合症”。
医学上的“综合征”和“综合症”
综合征,医学名词,是指动植物疾病、功能失调、病态呈病灶或损伤的一组典型征候或症状。
从医学上讲,综合征具有两个内涵:
一是一组“症候”,而不是一个独立的疾病。
如:非典流行时的“呼吸窘迫综合征”,就是多种疾病恶化时都可能发生的危重病情。
还有我们经常提及的Brugada综合征,临床上,这个综合征以心脏结构无明显异常、心脏性猝死等多种表现为特征:
二是同时包括数项基本特征。
如“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IDS,艾滋)”这个命名就表明,艾滋病患者都符合两个基本条件:“获得性”(不是遗传性)和“免疫缺陷”,而病人可以表现为恶性肿瘤、肺炎、霉菌感染等多种多样的具体疾病。
简单来说,“综合征”的“征”是指同时具备了“一群”或“一系列”的“特征性表现”,才能把不同的“症候群”区分开来。
而“综合症”,特指某种具体疾病情况下出现的一组症状或病理改变,如斯德哥尔摩综合症、败血症导致的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症;
同时凡是病因相对清楚,症状、体征又多相对集中于单一系统的疾病,一般便不宜再冠以“综合”字样,也不宜称之为“征”,而应直接命名为“某某症”,如帕金森症、严重糖尿病并发症等。
来来,敲黑板了:
通俗来说,综合征和综合症的区别究竟是什么?
综合征是天生的,是基因表达的结果,是多重疾病混合在一起,很难分清是哪一种疾病所导致;
综合症是后天因为某种原因造成,不是基因表达的结果,是由于多种疾病共同作用而导致的疾病;
前者是反应之相,后者是3种以上相互作用的病。
说了这么多,不知道你搞清楚这两者的区别了没呢?
反正就是,不管是综合征还是综合症,都要滚得远远的,啥zheng没有,健康至上。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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